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縮?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禁制令被指對象不清晰  延至7.21再訊

港府於上星期就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,原定今日會有結果。唯法官陳嘉信關注禁制令,究竟針對甚麼對象而頒下,即要釐清案中的被告是誰,因禁制令需要列明被告身份,以及向被告傳達禁制令。律政司則表示,禁令不是針對全世界(not to target the world at large),只針對有禁令相關行為及意圖、正在干犯(who have been conducting themselves)禁令的人。法官其後仍然有質疑,律政司代表最終同意辨認被告身份有困難,需時索取指示,以便釐清被告身分。

法官亦向律政司建議向「被告」送達法律文件的方式,包括律政司應最少在一份中文報紙,以及一份英文報紙刊登廣告。律政司則認為,向傳媒發新聞稿比登廣告更有效。法官最終下令新增一項向「被告」送達文件方式,要求律政司向傳媒發新聞稿,並在所有公告中附上QR二維碼,連接至相關法律文件網站。

這令網民擔心,港府針對的只是個人,而不敢針對Google、YouTube或Facebook平台等香港的負責人或員工。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