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 ,

支聯會案已判刑  李卓人判監7年已決定上訴

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9月11日判刑,前主席李卓人判監7年,前副主席鄒幸彤判監7年3個月,另一前副主席何俊仁判監5年2個月。支聯會另被判罰款150萬港元,法庭下令須於3個月內繳交。三人的量刑起點同為7年6個月,法庭再按各人的認罪及求情因素扣減刑期,鄒幸彤共獲減刑3個月,李卓人獲減6個月,何俊仁獲減28個月。

法庭接納三人同意大量控方案情,節省審訊時間,加上案件多次延誤造成心理壓力,各獲減刑3個月。李卓人及何俊仁因長期公共服務,各再獲減刑3個月,何俊仁另因認罪獲得刑期扣減。

法官認為涉案行為持續14個月,三人透過多種活動及網上平台傳播主張,加上支聯會及三人的動員能力和社會影響力,因此將案件列為「情節嚴重」。辯方曾主張案件應屬「情節較輕」,法庭雖承認案中沒有暴力、沒有具體實行方法或時間表,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造成實際妨害,但認為整體案情仍屬嚴重。

判刑後,李卓人妻子鄧燕娥表示7年刑期過重,一定會就定罪及刑期上訴,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亦稱李卓人和鄒幸彤都會上訴,細節待與律師商討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