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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政府警告公民去香港要小心  就算過境都可能中伏

美國國務院旗下TravelGov於3月26日向美國公民發出安全警報,提醒注意香港《國安法》第43條實施細則的最新修訂。修訂於3月23日刊憲並即時生效,賦予警方在國家安全調查中要求任何人交出手機、電腦等電子設備密碼或提供解密方法的權力。

根據新規定,拒絕交出密碼即屬刑事罪行,最高可判監禁一年及罰款10萬港元。如港共政府相信當事人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,刑罰更重,最高可判監禁三年及罰款50萬港元。交出密碼的責任不僅適用於被調查人士,亦適用於設備擁有者或任何知悉密碼的人。即使當事人受保密責任約束,例如律師、醫生或記者,亦同樣受此規定約束。

新規定的適用範圍極廣,所有身處香港境內、抵達香港或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的人士均受規管,美國公民亦不例外。警方同時獲授權扣押被指與國安罪行相關的個人電子裝置作為證據,並可長期保存。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在警報中建議美國公民密切留意最新發展,審慎評估行程安排。

美國國務院在警報中列出多項建議行動,包括如遭拘捕或扣押應立即聯絡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,並鼓勵美國公民登記「智慧旅客登記計劃」(STEP)以持續接收安全警報。國務院亦呼籲旅客在社交媒體關注@TravelGov及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的最新消息。

香港《國安法》自2020年由北京頒布實施以來,已有數百人因涉嫌違反相關條文被捕。美國國務院的香港旅行警示指出,港府自《國安法》實施後已大幅收緊公民自由,其後繼續打壓,擴大國安罪行的定義範圍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