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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博稱23條立法建議中包括禁Facebook和YouTube  報錯新聞定政府反應過大?

23條立法諮詢期結束,外媒都有不少報道,不少都提到香港人對今次立法都唔敢講,Bloomberg更有報道提到,23條立法中有人建議香港應踢走Facebook和YouTube等西方社交網絡。雖然這些建議很大機會不會被接納,但香港政府和所謂立法會議員都立即不停反擊,斥Bloomberg報道假新聞。

翻查資料,有關建議文件中,的確有人提出「將 Facebook、YouTube 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」,「Telegram、Signal 及部分加密通訊軟件成爲犯罪分子罪惡溫床,具有統領行動,發布煽動消息等性質, 23 條應禁止相關通訊軟件在香港使用」、「進入香港暫居或永久居民,一定要宣誓愛國愛港,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國安法 23 條」。Bloomberg最初寫錯是由政府建議,但後來很快就更新寫為是公眾意見建議。

有網民戲稱,Facebook與YouTube當然唔會禁,但就會拘捕或通緝相關頻道或專頁的負責人而已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