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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會通過城巴與新巴合併  專營權至2033年

行會今日把城巴(香港島、過海巴士網絡)的專營權,由2026年屆滿改為2023年7月1日屆滿,與新巴相同。行會亦同時批出新的專營權「城巴有限公司」,當中包括城巴(香港島、過海巴士網絡)和新巴,由2023年7月1日生效,至2033年7月1日為止,變相批准城巴與新巴合併。

政府稱,合併後可避免兩間巴士路線服務重疊,並有助優化港島巴士網絡,現有路線的車費將不變。

政府今日亦批出另外兩個巴士專營權,包括龍運與城巴(機場、北大嶼山網絡),於2023年5月1日屆滿後續期10年。

記者:阿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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