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 ,

國安法首宗案件裁定罪成  唐英傑兩罪名成立、最高可判囚終身

首宗國安法案件於今日下午三時裁決,被告24歲唐英傑兩項罪名,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,以及恐怖活動罪罪名均成立,最高可判囚終身。有關案件將於今星期四29號進行求情。今日裁決影響最深的地方,是法官認定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於自然和合理效果再加上本案的言境因素情況下,能夠帶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識,以及能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。外界有人士評論擔心,類似的案件會因此受影響,被告可能只是展示光時口號,但會因為所謂的言境和效果下,即被認為「分裂國家」或「港獨」。

唐英傑因今次案件已被還押一年,今次案件中沒有陪審團,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、陳嘉信、彭寶琴處理。今次案件控罪指,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,駕駛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的旗幟電單車,衝向警方防線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