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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局特別發稿指《立場》抹黑  唯入境條例修訂下暗藏無法離境的限制?

立場新聞日前刊登一篇投稿文章,題為「4.28「鎖港條例」一旦通過 必削港人出入境自由」,其後保安局發表聲明,聯同一系列國家黨報攻擊,指立場新聞抹黑。保安局不點名批評指,有關網媒「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敍述,並在社交媒體發放,保安局對此予以強烈譴責。」。

保安局聲稱曾多次解釋,指有關條例目的是要求來港、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,並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。又用上大陸黨政府的發言方式,指有關網媒蠱惑人心。保安局指修訂是為了國際責任,又指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《基本法》第31條所保障。在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前,已確定所有條文均符合《基本法》,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。

唯早前多個聲音指條例空泛,並無清晰訂明是為了入境入士,加上香港並無出境條例,令人擔心有關條文會否套用在出境上。大律師公會已提出一些建議,要求訂明只可在針對入境航班而非離境航班的情況時,才有權禁止該人登上運輸工具。可是,保安局完全唔聽,在聲明中再一次表明,他們認為沒有需要在主體法例提及有關權力不會對香港居民、以及有權進入並留港人士的權利造成任何影響。

我們記者亦翻查過有關條文,內文修訂仍然十分空洞。當中亦寫明「賦權予處長,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 乘客或該運輸工具的某乘組人員。」,令不少人懷疑和擔心。由於目前立法會尤如虛設,預計有關鎖港條例將會成功通過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