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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發: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即時判監  裁判官王詩麗指案情嚴重

去年621包圍警總案件,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早前承認控罪,還押至今天判刑。黃之鋒需入獄13個半月、周庭需入獄10個月、林朗彥則入獄7個月,不准緩刑,要立即監禁。裁判官王詩麗指本案嚴重,挑戰警方權威。原本律師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唯遭拒絕,這表示周庭需在獄中度過24歲生日,而黃之鋒也無法出席公開大學畢業禮。

記者:阿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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