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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ve Lily非常父母被捕、終於肯交DNA  相關當局已取得樣本

警方、入境處及社署在6月3日舉行跨部門記者會,宣布日前被捕的非常父母Save Lily曾先生(43歲)與關小姐(39歲),已同意抽取自己與幼子Danny的DNA樣本作親子比對,亦已成功取得樣本。法庭同日指示將Danny送往政府收容所,交由專業人員照顧。兩人在被警方拘留後不足一日,便放棄了拖足兩個多月的私隱立場。

事緣兩人之前在家中誕下幼子Danny,嬰兒出生逾兩個月仍未辦理出生登記。入境處要求提交DNA結果核實血緣關係,但母親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或產後覆診紀錄,連懷孕期間的照片亦無法出示,更一直拒絕進行DNA比對。按香港法例,嬰兒出生後42天內必須辦理出生登記,這對父母已涉嫌違法。社署過去五日曾以不同方法嘗試聯絡兩人,包括登門造訪至深夜仍未成功,直至6月1日晚才透過電郵接觸到對方。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,警方當日中午在長沙灣尋獲Danny及自稱其父母的兩人,隨即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罪將二人拘捕,Danny則送院檢查。被捕前,有市民在長沙灣廣場目擊並拍下兩人身影。照片所見,曾先生以疑似床單的布料將Danny掛在身前,嬰兒只穿白色背心和尿片,雙腿外露,關小姐推着的買餸車內有一把雨傘尖端向上,被網民批評做法危險。

被捕當日早上,曾先生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仍然態度強硬,向主持陳志雲堅稱自己並非拒絕驗DNA,而是「不願意做」,並批評入境處未有按《收集及使用生物辨識資料指引》先發出私隱影響評估。他承認宗教是其中一個考量,但拒絕透露具體信仰,又稱愛兒子就應該告訴他父母要捍衛權利,不能只偏重兒童權利而不保障自己的私隱權。鄧炳強當日已反駁事件並非私隱問題,並指兩人連懷孕照片都拿不出,嬰兒出生後從未接受身體檢查,已明顯構成疏忽照顧,呼籲他們盡快出示證據。

警方表示,兩人被捕後分別扣留於長沙灣及紅磡警署。6月2日晚,曾先生由長沙灣警署被帶往荔枝角一個與兩人有關的地址協助調查。Danny經醫院檢查後沒有發現表面傷勢,目前已離開父母照顧。待DNA結果確認血緣後,他的身份和出生登記問題方有望解決。事件令社會焦點由「Save Lily」轉向「Save Danny」,有網民形容Lily如今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安全。

記者:機械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