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蘋果日報》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,是《國安法》實施以來最重刑期。78歲的黎智英要到接近百歲才有機會申請假釋,多國政府和國際人權組織隨即發表聲明譴責,要求當局釋放黎智英。
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Volker Turk批評判決,指黎智英只是行使受國際法保障的權利而遭到懲罰,要求撤銷刑期。Turk指出,控罪範圍過於廣泛,有機會將公民社會組織和記者的正當活動刑事化,亦反映香港國安法條文含糊籠統,可能違反香港的國際人權義務。
英國外相Yvette Cooper形容判刑屬政治動機起訴,對78歲的黎智英而言等同終身監禁,呼籲以人道理由釋放他與家人團聚。英國首相施紀賢(Keir Starmer)訪華期間曾直接向習近平提出此案,Cooper只表示英國政府將加快跟進。美國國務卿Marco Rubio形容判決不公正且充滿悲劇性,敦促當局給予黎智英人道假釋。
歐盟重申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,批評政治動機的起訴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,並呼籲當局停止檢控記者,恢復新聞自由。加拿大外長Anita Anand對判決表示失望,關注黎智英的健康狀況,呼籲立即人道釋放。多名加拿大國會議員亦公開譴責,認為判決侵蝕法治和基本自由。
澳洲外長Penny Wong表示對判刑嚴重關切,指檢控對香港的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,呼籲廢除《國安法》。台灣大陸委員會強烈譴責,指當局以國家安全為名打壓人權,敦促釋放黎智英,並提醒台灣市民以香港的痛苦經歷為鑑,捍衛自由生活方式。
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Sarah Brooks批評,將一名78歲老人因行使權利而判囚,是對人性尊嚴的徹底蔑視。無國界記者組織總幹事Thibaut Bruttin指判決印證香港新聞自由已完全崩壞,又提到新聞自由倡議者劉曉波在國際壓力不足下於獄中病逝,不能讓黎智英面對同樣命運。人權觀察亦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。
雖然如此,但不少香港網民都忍不住指,英國講一套做一套,一邊批評但一邊卻允許中國在倫敦興建超級大使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