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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發:高等法院裁定首宗國安法案件  三罪均表證成立

就首宗國安法案件,高等法院高等法官杜麗冰、彭寶琴、陳嘉信宣佈,裁定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、恐怖活動等三項罪名表證成立。被告的24歲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,駕駛插住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,突然駛向警方的防線,並被指涉嫌撞向三名警員。被告並無作供,但由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,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,解釋「光時」的定義。

表證成立後不代表案件完結,還有多天審訊後才到結案陳詞,然後一旦罪成,法院就會判刑。

(圖片:有線新聞資料片段)

記者:阿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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