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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警方要蘋果日報交出查冊記者資料  總編輯表明拒絕、黨報都有收到類似通知

早前港台編導蔡玉玲因為721專題查冊,結果被控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」罪。事後有關當局當然無作出任何改善,唯有傳媒行家自行找方法。於港台編導被捕後,《蘋果日報》有記者曾在2020年11月中,就一宗交通事故向運輸署進行查冊,事後刊登報道。當時蘋果記者亦特別小心,特別專程去運輸署交表格,並寫明是其他新聞用途,同時亦有向運輸署職員表明身份,清楚解釋查冊是因新聞需要。

唯香港警方又不滿意,於日前向蘋果日報發出信件,稱正在調查一宗有關《道路交通條例》案件,要求蘋果日報總編輯向警方提供撰寫涉事報道的記者,以及資料搜集員的姓名和聯絡資料,以協助調查。《蘋果》總編輯羅偉光表明當時表格上所寫的目的,和最終使用用途一致,表明不會向警方交出資料,斥警方行動純粹為威嚇記者。

不過,有親中傳媒指大公報亦有收到類似來信,警方強調不是針對個別傳媒,只是收到有人報案或投訴才跟進。

記者:阿鬼

天生火爆,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,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