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引用東方日報昨天的文章,稱同意有關論點,認為要把黎智英送往中國大陸審理。黎智英早前被加控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」,有關罪行的嚴重之處,是國安法下將允許把有此控罪的人,送往中國大陸受審。顧敏康一來就狂罵外國勢力一定會干預黎智英案,充當後台,這是毫無疑問,又說把黎智英送中是「合情合理」。
顧敏康在文章中指黎智英是反中亂港集團總指揮,勾結外國首席漢奸,又引用黎智英獲美國副總統、國務卿、眾議院等人高規格接見,一旦此案被一些法官「高高舉起、輕輕放下」,國安法的威信蕩然無存,最好的辦法就是引用國安法第55條處理此案,把黎智英交到中國大陸受審。
目前黎智英被還押,下年四月才會上庭受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