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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即時還柙  12月2號判刑

就去年621包圍警總案件,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早前宣佈決定承認控罪

裁判官王詩麗稱需要時間重溫案發片段,三人不准保釋,需立即還押至12月2號判刑。三名被告黃之鋒、周庭、林朗彥,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黃之鋒則承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。周庭早前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,但黃之鋒則否認此控罪。據文字轉播稱,黃之鋒被還押前,稱希望大家頂住。

王丹知道消息後,指最不想看到的事情還是發生了,不禁為他擔憂。他希望黃之鋒撐住,指「除了憤怒,我仍舊懷抱希望。」

記者:阿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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